作者:
psdcgb (psdcgb)
2020-04-14 13:37:13我剛好是郵差
法院掛號戶籍地 住戶說沒有這個人我們退回去法院後
它們再寄就會多蓋一個章 要我們寄存送
什麼叫寄存送達 就是各位常看到的紅色招領通知單
通常法院的掛號都去派出所領取
重點是當通知單放進信箱 信被放到警察局後
法院就不管你知不知道有這件事了
公告時效到就強制執行等等
這就是寄存送達的概念
不然一堆人擺爛 不處理 政府什麼事都無法做
作者: pp0731 (pp) 2020-04-14 13:41:00
有卯贏的味道
作者: Fly17 (我的風格,自己決定) 2020-04-14 13:41:00
開戶都要雙證件 幾千萬的不須身分驗證?
作者:
elfria (elfria)
2020-04-14 13:42:00家人親戚都會亂搞了。法院弄一個email或手機通知很難?
作者:
lenfeng (lenfeng)
2020-04-14 13:43:00此案例是房客刻印章代收下來吧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20-04-14 13:44:00
那張紙上有本人簽收,同居人簽
作者: poeoe 2020-04-14 13:44:00
法院哪知道哪個e-mail還是手機能聯絡到本人
作者:
QBey (Q貝)
2020-04-14 13:44:00政府當然卯贏 不然你流浪到衣索比亞 房子要在台灣聳立五千年嗎
寄email老人家會說他早忘記信箱密碼所以沒在用了
作者:
fuhaho (fuhaho)
2020-04-14 13:47:00鄉民只要打一次民事訴訟就知道欠錢的有多會躲了
作者:
hqu (小毛氈苔)
2020-04-14 13:51:00支付命令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20-04-14 13:54:00你郵差有被欠過錢嗎?
作者:
chaoliu (眼睛快闔上)
2020-04-14 13:56:00一堆人不會舉一反三 email 電話 簡訊 只是輔助通而已真正有效力的還是紙本 懂嗎? email 簡訊 只是告訴你有這件事而已 紙本 有沒有拿 才會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