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轉賣!屋主傻

作者: a09651238 (可口美味好滋味)   2020-04-14 13:42:37
我反而覺得法院是沒問題的
因為程序上就是這樣啊
本票就是有類似支付命令的功能
目前強制性還比支付命令強大
根據票據法
法院只管那張票據上面完整不完整
你說偽造文書
很抱歉那是債務人自己要去舉證的
債務人在程序上面已經收到信了
不來就是默認 法律是死的不講人情不講邏輯的
合法就行
至於法院為什麼不查偽造文書
很抱歉沒有一條法律規定法院要主動查偽造文書的“可能性”
現在你們要怪的是當初這法律是誰定的
連「救濟程序」都沒有
很抱歉 這些法律是國民黨獨大時期立的
現在能做的就是亡羊補牢
甚至“回溯”10年20年被案子
目前也只有民進黨可以改邪歸正
只能說大家如果覺得嚴重
就打電話去立委辦公室請願吧
不要每次有時事發生了 才在推文下面放馬後炮
你們都不在意了 立委是人民的心聲 他們幹嘛要在意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20-04-14 13:43:00
本票裁定抄日本
作者: chaoliu (眼睛快闔上)   2020-04-14 13:45:00
早就捐一堆錢給各個政黨了+黨證 就是怕出事了會沒人幫我開記者會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20-04-14 13:47:00
法院沒錯,但是時候增加電子送達制度了!修法人民可陳報手機號碼,若有訴訟,傳簡訊請去收法院通知可以少掉一堆送達爭議
作者: spadenet (BomBom)   2020-04-14 13:55:00
電子送達也沒這麼簡單吧,怎樣才算送達合法?債權人的利益也要顧啊
作者: chaoliu (眼睛快闔上)   2020-04-14 13:59:00
還是要紙本才有效力 簡訊 email 電話 只是輔助通知而已其實只要達到輔助通知的效果 這類被騙的手法 就會改變騙人手法改變了 政府就要想新招 競爭是不會停止的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20-04-14 14:10:00
電子他一樣可以說沒收到啊
作者: jtch (tch)   2020-04-14 14:15:00
這邊是說保護善意債務人的部分吧 有志之士可以找唐鳳看看畢竟法院及大部分機關 送達資料也是跟戶政拿的 你叫法院改他們也沒辦法改阿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4-14 14:31:00
一年幾千件本票裁定你叫我法院每件去查是不是偽造?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