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殺警案弄成無罪,誰該扛鍋?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20-05-01 22:54:29
扛三小
這個法條 這個判決到底哪裡有問題了
事情跟你無知的小腦用直覺反射出的結果不同 就是錯的
自以為是的要命
說實在
刑法19條基於罪責原則訂定
概念上根本沒有多難理解 有國中公民程度的人都知道
但總有廣大的智障不願意花十分鐘去想一想
判決書寫的那麼詳細 也不會去看
只會膝反射的判斷事情
難怪一輩子低端人口
修19條真他媽笑死人
這就是ptt的水準嗎 比低卡還他媽爛
至少現在的年輕大學生有基本的公民素養
作者: Leesanity (無畏)   2020-05-01 22:55:00
你的小腦
作者: eeagent (無法回頭之DATABASE)   2020-05-01 22:55:00
別說依法判決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0-05-01 22:56:00
早就變主權判決了,別的思覺失調病人發病 就沒拿刀去殺人
作者: eeagent (無法回頭之DATABASE)   2020-05-01 22:57:00
劇本都擬好了
作者: KKmex (麥克斯)   2020-05-01 22:57:00
你在罵總統嗎?
作者: fup6456 (笨蛋)   2020-05-01 22:58:00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20-05-01 22:58:00
鄉民最想要的刑法,往往都在那些他們不想去、不敢去的國家實施:p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20-05-01 23:00:00
你在罵台南高分院嗎?
作者: cy652285 (())   2020-05-01 23:01:00
不用跟這群沒讀書的認真啦
作者: darkgoblin (小影)   2020-05-01 23:02:00
法律人最愛奉自己所學為圭臬,但又怕因自己所學而誤判
作者: cy652285 (())   2020-05-01 23:02:00
沒吃藥都兩年了 還有人拿來當原因自由行為
作者: darkgoblin (小影)   2020-05-01 23:03:00
一個東缺西漏的東西,到底有什麼好讓你有自信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5-01 23:04:00
沒吃藥都兩年了,所以他就沒病呀,沒病就該判刑。而不是一個需要判刑才說自己有病。這樣還不如持續吃藥。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20-05-01 23:04:00
沒吃藥兩年就沒病 這邏輯太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5-01 23:05:00
所以啦,你說沒吃藥兩年還是有病,這樣你要不要讓他吃藥今天這結局,如果對方強制治療出來,然後又停藥,又殺人又說有病,你覺得沒問題?而且這判決影響層面很廣,民眾要的是安全感。替他開脫最大問題是民眾對精神疾病的不信任。你可以替他辯護,但這造成所有人因為你們的行為,而對精神病患貼上不穩定的思
作者: cy652285 (())   2020-05-01 23:08:00
有病是醫生說 不是自己說有病就有病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5-01 23:08:00
想。所以最差啦,就算無法恢復安全感,至少也要有懲罰的感覺,兩邊都沒有,這次判決就是失敗。是呀,你說有病是醫生說的,那當初停藥是否就錯誤了?
作者: cy652285 (())   2020-05-01 23:10:00
馬路上一堆有懶叫跟沒懶叫的 萬一性侵別人 你覺得沒問題?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5-01 23:11:00
最大問題是,性侵之後還無罪好嗎。你同頭到尾搞不清楚狀況?對方有性成癮,我們關進去治療一下,不會勃起,放出來又跑去性侵別人,你說這沒問題?就算性成癮,也是有罪的,你根本類比錯誤。
作者: cy652285 (())   2020-05-01 23:13:00
你看不懂我意思 程度有落差再討論無用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5-01 23:13:00
今天如果有個案件,性侵後因判斷有性成癮,所以無罪。以後所有強姦犯都會說他們有性成癮。與其說看不懂,倒不如是看懂你根本不了解社會要的是什麼今天無罪就是大問題,一個過失致死判三年,至少也好過無罪的強制治療。這層面影響太大了。
作者: cy652285 (())   2020-05-01 23:14:00
我意思是 講萬一再殺人 跟自稱通靈無異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20-05-01 23:14:00
強姦當下 心神喪失 就沒有責任能力 也就無罪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0-05-01 23:15:00
社會要的就安全感,你說和通靈無誤,你就必須提出不會再
作者: cy652285 (())   2020-05-01 23:15:00
無罪 無責先弄清楚
作者: b363150723 (幽蘭月色)   2020-05-01 23:34:00
人類基於社會所需定出法律 結果當法律偏離一般人所需法律人不是檢討法律 反而開始指責平民不懂法律再著 法律保障殺人必付出代價 因此每個人可以安全走在街上而不用擔心身後被刺一刀 然而今天的情況無論即使出於無意識 仍然造成大眾恐慌 既然這樣 檢討現行法律又有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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