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維修冷氣遭電死 陪行「老鳥」師傅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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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張姓男子與38歲吳姓同事兼師傅,被公司指派前往桃園市中壢區某居酒屋維修冷氣,豈料,張男未配戴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器具,在維修過程發生漏電遭電死,檢方認為39歲張姓公司負責人及吳姓師傅皆未善盡督促及提醒責任,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兩人起訴,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吳姓師傅在公司只是資深勞工,並非「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所認定的工作場所負責人,不能要求他與雇主負擔同樣義務,審結予以無罪。
至於張姓負責人則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應按月給付張男父母各5000元;張男公司另被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科以10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張男於2017年10月5日與吳姓師傅到居酒屋維修冷氣,在查看冷氣室外主機運轉情形時發生漏電,張男因未配戴防護器具遭電死;案發後張姓負責人及吳姓師傅都被移送法辦並被起訴,張姓負責人坦承沒有提供個人防護具給張男,公司雖然備有安全帽、安全鞋,但一般去家庭及住宅類的場所不會使用,也沒有特別提醒張男要配戴及提供安全衛生講習課程。
法官認為,張男致死主因為公司未提供安全設備及應有的教育訓練、督導,而該公司員工僅有3人,所有工作均由張姓負責人指派,並未分層負責,吳姓師傅雖然較為資深,但與張男同屬勞工,並非「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所認定的工作場所負責人,不能要求他與雇主負擔同樣義務,因此認為公司及張姓負責人有疏失,吳姓師傅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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