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NY (Donny)
2020-06-02 19:58:53原文恕刪
我想大家看到 該死大車 VS 重機二輪 失去理智之外,連記性可能都不太好
我先說,我就是每天騎二輪經過那個路段上下班的通勤肥宅,那個路段從我會騎車或是有意
識以來本來就一直出事,這已經無關路權與否的問題,下橋之後右手邊那一排全都是該死的
建案,65線橋墩設計也有問題
光那個路段我就遇過 小貨車衝進民宅撞死在裡面看電視的老人家,最後那戶人家外面加裝
路障來自保
還有65上橋墩發生貨車擦撞,結果劇烈撞擊後駕駛被甩出車窗從橋上摔下來死在平面道路上
的也有。
但是這都只是想說那路段本來就很危險 ,已經無關路權,不是板橋的鄉民可能也不會記得
有這些車禍發生,但是2015年有一起車禍你們應該有印象
2015 新北新海橋重大車禍 2命危 (中時)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150419002851-260402
這起車禍發生在同路段不遠處的新海橋,死掉的就是阮橋本的兒子,因為小黃駕駛突發氣喘
(?)逆向撞上了騎二輪的阮男造成兩死,之後新海橋才做了分隔島
對,阮兒很掌握路權,很正常的往回家路上前進,但是有平安到家嗎? 當然小黃是該死,
但是當時鄉民也有人人檢討二輪騎太快,但是爭論這些要你活著的時候才有用,人死了,大
家知道這筆怎麼結的嗎?
https://youtu.be/YMyIgAA_3Tc
只判賠了400多萬。另外一年四個月的刑期,減刑後只需服役九個月,
如果你的命只值400萬,這樣鄉民們覺得是路權划算 還是活著比較划算?
曾經我高中職的科主任是道路交通委員會的講師(就是如果你們要上道路安全講習會遇到的
)
他自己也說了,絕對不會給他兒子騎兩輪,因為一個是鐵包皮,一個是皮包鐵。
這個Case之下,砂石車駕駛該死,他也應該負責,但是能付多少責任? 500萬 ?600萬?
當然,路權促進會的人跟鄉民有辦法吵到修法那就算你們成功,但是要用多少屍體去堆
你們在高速公路上看的標語,也都是寫類似十次車禍九次快,但是沒有人寫維護用路人權利
相信鄉民大家一定有路邊攔小黃的經驗,也一定有騎腳踏車上人行道的經驗,這時候你們有
在乎過路權嗎
我也是希望這篇不要超譯啦,但是我相信法律是寫個會遵守的人去看的
活著才有辦法吵法律,死了什麼都沒有
所以是維護路權重要 , 還是道路安全,騎車安全 回家跟家人吃飯比較重要?
作者:
Behind4 (背後4)
2020-06-02 20:01:00反正 下次不要騎那麼快了哦!
有時候飆來飆去,也只是早個五分十分到,但是誰能保證
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20-06-02 20:04:00腳踏車路權等同行人在人行道上面沒問題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20-06-02 20:10:00砂石車以前一條命是70萬左右而已
作者:
cccone (大C)
2020-06-02 20:11:00推
作者:
JC910 (JC910)
2020-06-02 20:13:00這篇0分,重點是我騎100km就是有絕對路權,說什麼別人違規會被撞死都叫做恐嚇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0-06-02 20:13:00事實就是,沒人想守規則,機車說去管大車就好政府不執法,大家出門就是賭運氣國外的好交通,都是嚴格執法得來的
作者:
ssccg (23)
2020-06-02 20:14:00簡單說就是兩輪就是該死啦,怎麼騎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運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0-06-02 20:16:00錯了,沒有人該死,行人、腳踏車相較於機車也很弱勢
作者:
arickal (arickal)
2020-06-02 20:17:00台灣人都滿nice的 只是控制不了自己 握到龍頭就會忘記了不過有更多人是連想都不會想的 只能自然淘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