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罷免門檻是有多低?
以前是要50%人出來投票才有可能罷免,50%投票率多難,2018縣市長選舉投票率才66.11%
,後來才改成25%選舉人投票且同意才成功,到底罷免門檻是有多低。
以下是現行制度
中華民國現行的罷免制度為分二階段徵求選民連署,通過之後再進行選民投票決定罷免結
果。
第一階段:提議 (1%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 (10%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投票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5%
以上,即為通過。)
講白了反對26%同意25%,還是罷免不成案阿!
做的好選民不會出來26%反對罷免喔!做的好拿到26%選民支持很難膩?
罷免現行制度已經很困難,你想檢討什麼啦!
: 柯文哲說,若有人想罷免,「只要四分之一反對你,你就掛了」,柯表示,這個制度有
點
: 可怕,所以他認為,只要罷韓事件過後,選罷法應該要討論一下,因為只要四分之一反
對
: ,你就掛了,這應該要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