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奢侈品,
台北市的房子,
更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本來就不可能,也不應該,
讓每一個人都買得起。
但是看PTT的風向,好像政府欠我們的,
應該讓大家都買得起房子,
最好還能買得起台北市的房子。
這種不檢討自己無能,沒本事多賺點錢,
只會怪別人欠你的心態,
正常來說應該會被當成廢物吧?
怎麼反而變成PTT的主流思想了呢?
當然會有人說,房子是生活必需品,
政府應該保障我們的居住權利。
但自來水、電力、網路,也算生活必需品吧?
請問在座的各位,有大家都經營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網路公司嗎?
還不都是透過「租賃」的方式來享受服務。
而我們買不起房子的人,幾乎也都付得起租金啊,
不至於流落街頭,
既然如此,就已經算是保障居住權利了吧?
實在搞不懂,到底是哪來的臉抱怨房價太高,
政府害自己買不起房子的。
真正害你買不起房子的原因,
應該是自己太廢物,沒能力賺多點錢,
所以才買不起房子這種奢侈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