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 明文規定
任何人不得僱傭16歲以下童工
幹 法律不准小孩子工作 你要他怎麼樣生1000給你?
這是小孩子好吃懶做 耍賴?
反過來看單親媽 你各位跟上時代
現在的單親家庭早就不是貧窮家庭
政府各種補助拿爽爽
而且也沒有硬性規定要把這些錢用在小孩子身上
台女什麼德性你也不是不知道
很多台女把錢拿來買化妝品打扮美美的 小孩子就不給他餓到就好
善用待用愛心 又是單親家庭
小孩子很難被餓到
小孩子看大撒B當然有很多幻想
你也不能說他們不對 畢竟舉債是他們將來要還
反觀台女 說實話 你各位第一個學到的謊話
是不是台女說幫你存起來 或拿來做家用?
結果根本她想買沒用的化妝品
亂七八糟的健身課程
反正錢到她手上就是她的私產 跟你無關
你不給 她就情緒勒索
反正14歲不能出去當童工 到18歲前當童工都要她同意
想拿錢 沒門 想買什麼 自己出錢
父母有養子女義務倒是很方便忽略 台女自助餐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