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王長鼎
3.完整新聞標題:
約女同學騎單車出遊 男大生祼身硬闖浴室挨告
4.完整新聞內文:
張姓大學生去年底約女同學騎單車出遊,趁女學生到浴室淋浴之際,竟全裸闖進浴室,同樣
一絲不掛的女同學嚇得驚聲尖叫並快步衝出,趁張男追出後折返浴室,穿好衣服就奪門逃跑
。因張男於學校性評會中矢口否認犯行,被害女學生也拒絕和解,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強制猥
褻罪起訴張男。
起訴指出,張姓大學生去年11月初藉口要完成學校的體育作業,約同校23歲女同學從新北市
三峽區一起騎單車到桃園大溪老街,當天上午10時出發前張男說可提供浴室供她沖澡,女同
學沒想太多,便將背包放在張男三峽租屋處,隨身只有帶著錢包與手機便與張男一起騎單車
到桃園。
當天下午3時許,二人從桃園大溪老街搭公車回到三峽,女同學到浴室沖澡,張男故意將熱
水器開關關掉,以檢查熱水名義欲藉機進入浴室遭拒,竟脫光身上衣服,以十元硬幣從外面
轉開浴室喇叭鎖後,全裸強行開門闖入。
同樣全身光溜溜的女同學見狀,嚇得連忙轉身背對並驚聲尖叫,張男竟伸手住女同學肩膀,
意圖將其身體轉正,看到女同學一臉驚恐,張男才停手,女同學趁機快步逃出浴室,女同學
見張男也跟著走出,又衝回浴室將衣服穿好後,二話不說拎起背包衝出張男租屋處並報警。
張男在學校召開性平會時矢口否認犯行,且與被害女同學私下會談時,還要求對方將手機關
機並檢查後才願意坐下來討論此事,讓女同學向檢察官表示,不願意與張男和解,也不同意
給張男有緩起訴處分的機會,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張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71014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