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蔡彰盛
3.完整新聞標題:
花美男拒陪睡 慘被55歲肉食女暴打咬掉耳朵驗傷求自保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QfsNyV7.png
花美男賣笑不賣身,慘遭肉食熟女暴打咬傷,檢方起訴!(記者蔡彰盛攝)
55歲的陳姓熟女到新竹一家牛郎店消費,與小她20歲的馮姓花美男把酒言歡,事後陳女要將
馮男帶出場陪睡,揚言否則不給檯費,但堅持賣笑不賣身的馮男婉拒而離去,陳女追進電梯
張嘴咬馮男的耳朵與手臂,馮男嚇得將她推倒逃走,見笑轉生氣的陳女揚言告他傷害,馮男
則先提出驗傷單提告自保,最後檢方均依傷害罪嫌將2人起訴。
35歲的馮男指控,去年9月13日深夜,他與55歲的陳女在新竹市一家牛郎店唱歌,2人一直唱
到隔天清晨5點,唱完之後他向陳女索取1萬多元檯費,但陳女不給,陳女還放話說,除非跟
她回家陪睡,她才肯給錢。
堅持賣笑不賣身的馮男不願陪睡,便當面拒絕陳女,並說夜深了他想回家,沒想到陳女卻惱
羞成怒,不讓小白臉走,竟然出手拉扯馮男,決意當晚無論如何都要臨幸這個花美男,馮男
不為所動,只想擺脫陳女,陳女竟追到電梯內,張嘴便往馮男耳朵一口咬下,然後又咬他手
臂,並揮拳痛毆他後腦杓。
馮男嚇得只想趕緊逃走,便死命將陳女推開,一出電梯就拔腿狂奔而去。
幾小時後,見笑轉生氣的陳女突然LINE馮男說,馮男打她的鏡頭,已經被電梯內監視鏡頭拍
下,她一定要告他。
馮男心想,明明受暴的是他,陳女指因為不甘心花了檯費,他卻不陪睡,加上她也喝了很多
,可能在酒後亂性的情況下對他動手。為此他決定先去驗傷,且對陳女提起傷害告訴,以求
自保。
警方通知陳女到案說明時,她聲稱馮男有欠她錢,當時她隨口問馮男何時要還錢,馮男不說
,她就說那乾脆就從檯費裡面扣,沒想到馮男一聽,竟爆怒推倒她,從她錢包抓了錢就跑,
她馬上追上去並向一旁少爺高喊「他搶我錢不要讓他走!」然後追進電梯堵人,馮男就甩她
2個耳光,還踹她一腳讓她跌倒,她也要告馮男傷害。最後檢方均依傷害罪嫌,將2人提起公
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33605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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