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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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17:44:53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林伯驊
3.完整新聞標題:
「有種無恥叫韓國瑜」 基進840字文遭韓怒告下場沒事
4.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基進黨去年11月在臉書發文「有一種無恥,叫做韓國瑜」,被韓國瑜怒提告妨害名譽
;基進高雄黨部主任黃柏翔辯稱,是批評韓背棄高雄市民去選總統。高雄地檢署偵查認為
,此文章是監督、評論韓國瑜政治活動的言論,並非惡意捏鬧、無故辱罵,有敘述相當依
據及理由,屬合理評論,不起訴處分。
台灣基進高雄黨部的臉書今下午貼出不起訴處分書,回應「跟著我再念一次:有一種無恥
叫韓國瑜。by 高雄黨部新聞部主任黃柏翔」。
檢方指出,總統或地方首長的品格、操守及行政能力,都應受社會輿論高度監督,尤其韓
國瑜當時是市長並參選總統的身分,對他政治行為的評論,是言論自由保障的核心範圍,
所以本案判斷黃柏翔是否合理評論,應用最寬鬆的標準審查,以免日後別人監督、評論政
治行為變動輒得咎,產生寒蟬效應。
韓國瑜提告主張,擔任台灣基進高雄黨部新聞部主任的黃柏翔,去年11月25日凌晨近2點
於台灣基進臉書上張貼「有一種無恥,叫做韓國瑜」等文字辱罵,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嫌。
此案件經北檢移轉管轄至雄檢。
黃柏翔應訊辯稱,因為韓國瑜曾表示不要選總統,後來被棄高雄市民,在市長任期內就去
競選總統,才會用標題為「有一種無恥,叫做韓國瑜」的文章去批評韓的行為。
檢方查出,黃柏翔是批評韓國瑜任市長就參與競選總統,韓還發表「我不曾落跑」、「高
雄已經崛起」等行為,才加以評論,應探究是否構成誹謗罪。
檢方認定,黃柏翔不是單純用「無恥」等粗鄙文字來辱罵韓國瑜,且評論韓的言論,也並
非惡意捏鬧、無故辱罵,有一併敘述相當的依據及理由,屬於合理評論;至於用字遣詞是
否尖酸刻薄、評價是否適當,一般人可自行判斷。
台灣基進去年11月25日在臉書貼文「有一種無恥,叫做韓國瑜」,全文840字,痛批韓市
府擺爛、韓落跑選總統。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2rqtmfn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