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醫科男大生潑化骨水殺老翁 慘曝舍友性侵跪求交保 法院回應了
蘇育宣
高雄一名林姓男大學生為練舞場地問題和8旬老翁起衝突,竟憤而潑灑「化骨水」報復,
導致傅姓老翁當場死亡。二審經高分院審理,自無期徒刑改判15年有期徒刑。而昨(20日)
開延押訊問庭時,裁定自8月1日起延押2個月;林男更於庭訊時要求交保,悲傷自爆在看
守所遭「舍友」性侵。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林男於庭訊時要求交保,並控訴在看守所內被「舍友」性侵
。高雄第二監獄經了解後分別約談雙方,舍友聲稱只是開玩笑,但事發時的監視器畫面已
遭覆蓋,林男也未提出告訴,獄方表示將於7月調整舍房。
回顧案件歷史,在2018年7月7日上午,就讀高雄某私立醫學大學的林男,在高雄文化中心
一處涼亭想練舞,與練太極拳的傅翁起爭執,林男因推倒傅翁受傷,遭警依違反社維法裁
罰3000元。林男事後認為警方執法不公,心生不滿且氣憤難耐,竟到化工行購買俗稱「化
骨水」的氫氟酸,再到文化中心朝正在練拳的傅翁潑灑,造成傅翁傷重不治。
一審認定林男手段凶殘,不宜輕縱,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當時傅翁2名兒子還驚訝表
示「怎麼沒有判死刑」。但事後林男及其父母依民事判決,賠償傅翁家屬235萬元。
二審法官認為,林男高中時曾因性向問題被同學霸凌,導致價值觀偏差、扭曲,人格敏感
、易持續性憂鬱症、邊緣性人格障礙,犯案當下辨識能力雖未降低,卻是情緒累加與不甘
願的刺激轉為暴怒,難認罪大惡極。此外,林男及其父母已依民事判決賠償傅翁2子235萬
元,考量上述原因,認為無剝奪生命及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改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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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向問題也不能遷怒旁人吧...
老翁好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