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二十多年來鄉民最愛酸立法委員
早上互罵群毆
晚上一起喝酒
然後酸說政治不過是一場秀
但是換另一個角度想
立法委員這種公私分明 公私兩全的工作倫理應該是很值得肯定吧
現在的台灣人上班同事 下班不認識
而且只要有政治上的歧見
就算是至親密友也可以撕破臉
然而立法委員雖然彼此有非常大的政治對立與暴力相向
但是他們更有能力超越對立與對彼此的傷害而當朋友
早上打完架後晚上一起去喝酒
而且就算一起喝酒
隔天早上該打的該罵的一樣不會跟你客氣放水
完全不會因為私人交情而耽誤公事
光是能跟政治立場不同的人當公私分明的好朋友這件事情就很值得大家學習吧
這可是公民社會所期望的「崇尚多元」的真正實踐吧
有沒有立法委員的工作倫理很值得大家效法的八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