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巨鷗科技逼簽離職聲明還寄律師函威脅告我

作者: dufo (子美兄)   2020-07-22 00:49:00
先預告原Po接下來可能要長期奮戰了
這條路不容易。
不過話說很多公家單位其實也沒加班費欸
或是跟你說有加班費但只能給到多少。
甚至是用補休方式,到年底沒休完就充公這樣。
我想說連政府單位都帶頭這樣了
私人企業更不用說吧
看來實務上有一定的困難度
(簡單來說政府或民企就是沒多餘預算請人)
很多勞動法規應根本是打高空寫爽的吧呵呵
作者: boson0725   2020-07-22 00:51:00
公務員不算勞工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20-07-22 00:52:00
資進黨可不是叫假的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20-07-22 00:53:00
呵,我公司就是少給某個人一個小時加班費被投訴,結果勞工局每兩年就來查一次,潮爽的,他加班沒打下班是要我怎麼算給他?
作者: silencemars (mars)   2020-07-22 00:53:00
公務員加班費要領完不能有剩強迫大家領錢很浪費時間欸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20-07-22 00:56:00
阿不就好險我公司都用指紋打卡,勞檢現在進化到要來看公司打卡資料庫,看看哪個人連續上了八天班,自己排的班他不管照罰我解釋一下,那個員工加班,下班後沒有簽名,但是翻拍簽到表,離開公司有奈指紋,他要離職前故意想搞公司,跑去勞工局告說沒領到該領的加班費,勞工局來查,我調出資料他當天有按指紋離開,結果勞工局每兩年都來找我泡茶,因為有"不良紀錄" 啃想問問各位,如果他按了指紋進公司馬上又出去不去單位上班簽到,我該1.打電話給他(不通)2.報警3.打電話給勞檢局4.等他自己出現,然後裝沒事,等加班完(這故事有點長....我另開一篇好了
作者: Partition (啪踢玄)   2020-07-22 02:49:00
兩年才查一次還該該叫,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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