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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平交道黃網線違停至少罰1萬5 宜縣議員要幫民眾「免費」提申訴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最近有民眾鎖定平交道黃網格線,若發現駕駛違規停車
,隨即拍照檢舉,警方1個多月來開出60多張罰單,縣議員簡松樹認為平交道認定應以柵
欄內為主,範圍擴張至柵欄外並不合理,即起提供民眾免費法律諮詢,若被開單不服可協
助申訴,律師費將由他負擔。
平交道兩側停止線內至柵欄遮斷器畫有黃色網狀線,依照法規黃網線禁止臨停,因屬平交
道範圍,違規汽車可罰3萬4000元、機車1萬5000元,並吊扣駕照1年;最近有人鎖定違規
車輛拍照檢舉,讓違規民眾荷包大失血。
宜蘭縣議員簡松樹認為柵欄遮斷器外的黃網狀線,並不屬於平交道範圍,違規停放卻得面
臨重罰,與一般道路黃網狀線600元罰金相比差異大,法規並不合理。
簡松樹還台南地方法院最近的判例,該名男子騎機車停靠在平交道前的黃網格線上,被其
他民眾拍照檢舉,男子提申訴後,台南地院認定網狀線非平交道範圍,撤銷原處分。
律師陳倉富補充,汽機車停靠在平交道範圍,都面臨重罰,但平交道範圍應屬遮斷器以內
,還是涵蓋黃網狀線,有討論空間,不應擴大解釋平交道範圍。
陳倉富強調,台南判例主張執法者不可未經立法者授權,就將平交道擴張到遮斷器以外,
平交道範圍應限縮在遮斷器範圍內,才是較合理狀況。
今簡松樹邀集宜蘭市長江聰淵、陳倉富、五結鄉代會主席等人,聯手設置民眾申訴管道,
協助被開罰民眾向監理站申訴,若申訴被駁回需提行政訴訟者,也會提供法律相關資源,
協助民眾爭取權益。
警方表示,平交道號誌、標線是照交通法規設置,全國採取同樣標準,現階段會加強宣導
,請用路人接近平交道時減速,看到遮斷桿放下,請停在停止線前,不要在黃網線上違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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