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因此,房東當然寧可讓店面空著,也不願意降低租金,在地房仲表示,「假設一間店原先
: 月租金15萬元,年租金就是180萬,以租金投報率2%計算,那麼合理房價就是9000萬元,
: 若是每月租金降為14萬,年租金就降為168萬元,那麼店面的總價就變成8400萬元,價值
: 整整掉了600萬元,對後面的房價衝擊很大」。
這段內容的邏輯好像怪怪的
今天賣方跟你說租金投報率2%
每個月能拿15萬租金 然後要賣你9000萬
可是買家看到那15萬店租明明就租不出去 還會肯花9000萬去買嗎?
如果租不出去的店租也能當談價錢的籌碼
那賣家怎麼不乾脆喊到一個月30萬 這樣不就能賣更多
真的很懷疑買家會不會接受房東的這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