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chunters (POWER)》之銘言:
: 解金,從2000元開始一直說到8000元,男童的父親都表示不願意,堅持要告他殺人未遂,
: 於是他只能告對方誣告、傷害及強制罪,男童不會成立罪名,但是監護人會要附帶賠償責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41399
看了新聞............
我只想說 你自己小孩不管 放在那邊任他自由行
出事了才在那邊"我小孩a~~~~我小孩b~~~~我小孩c~~~~~~~~"
阿你不就很委屈???????????
這種家長.............你真的會同情嗎??
我看家長第一時間的錄影也是在那邊吼
阿你不就很會吼 阿你當時怎不在小孩旁邊吼???
這種不就是公眾場合放任小孩不管的那種人的縮影嗎???
原PO文下面一堆人還在支持家長
啥小阿..... 你們還好嗎??
你在公眾場合吃飯、搭車 你確定你旁邊要有這種家長????????????
我再說一次 阿你不就很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