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館長認錯「2年不能再罵吳宗憲」 加碼捐1

作者: cirin (Cook)   2020-07-29 16:45:55
所以吳宗憲這邊對於法官提出的方案是不是根本都還沒有回應?!
那是館長這邊單方答應法官提出方案的意思嗎?!
怎麼新聞報導的沒有將吳宗憲是否答應寫出來那是要誤導閱聽人嗎?!
如果吳宗憲不答應那是打臉誰啊
※ 引述《CTC0115 (Blank spac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記者署名:
: 張欽/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館長認錯「2年不能再罵吳宗憲」 加碼捐100萬期盼緩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館長陳之漢去年8月開直播飆罵綜藝天王吳宗憲「幹你娘機掰」、「吃洨」等內容,遭吳
: 宗憲控告公然侮辱被起訴,台北地院今二度開庭,館長當庭認錯,但仍堅稱是吳先攻擊網
: 紅才回擊,還說「吳沒使用髒字不代表沒有貶損之意」,由於吳宗憲透過律師表示不願和
: 解,並求償100萬元,法官因此改提出捐公益10萬元、2年內不得公開對吳有公然侮辱及誹
: 謗行為的緩刑條件,館長當庭答應,還說會「立刻捐」,法官將擇期宣判。
: 對於法官主動提出緩刑條件,館長庭後受訪說,「法官看我很有誠意要處理,男人做事喔
: !我們從頭尾就是說有啊!對啊!有罵他﹍,只是那句話(吃洨)不好啦!」館長還說,
: 法官人很好,要他捐公益10萬元,「我會再加碼10萬元以上,捐多少到時會PO在臉書」。
: 而他也隨即在臉書po文,決定加碼,9月直接捐出100萬元,給新北兒少團體做公益。
: 另對法官要求不能再開直播罵吳宗憲,館長表示,法官的意思是可以講,不能罵,不要踩
: 過紅線,「因為怕我個性太直,講到激動處又罵,緩刑就沒意義,且吳已經沒有讓我講的
: 價值,是吳先講,我才反擊」,館長說,吳也評論很多事,一下說「中國很好」、一下說
: 「台灣人很差」、一又說口罩捐出去、一下又說網紅沒水準沒資質,「結果現在網紅都開
: 直播賺錢,感覺被欺壓,只有他能紅、能罵能講,我們不能講,這件事社會自有公評,誰
: 才是真正的男人。」
: 館長還說,他因日前在直播說吳在外面欠債,吳前天又到新北地檢署告他誹謗。
: 而今台北地院針對館長罵吳宗憲「吃洨」等內容開庭,館長當庭坦承錯誤說,當時檢察官
: 引導雙方談和解,他坦承說「吃洨」不對,所以誠實面對法律,但起頭不是他,是吳宗憲
: 先發動罵網紅才反擊,「吳雖沒有使用髒字,但不代表他述說內容沒有貶人之意」,還強
: 調,他日前在直播說吳欠債還有與余天的事,吳前兩天又到新北地檢署控告他誹謗。
: 吳宗憲今未出庭,他的委任律師則表示,吳沒有和解意願。
: 由於雙方已無和解可能,館長也認罪願意面對司法,法官因此主動提出若給緩刑2年,要
: 附加條件捐公益10萬元,2年內不得直播或公開對吳宗憲有任何公然侮辱及誹謗的行為,
: 並詢問館長是否同意,且可在多久期限內捐款?館長馬上同意緩刑條件,還說,「可以立
: 刻捐」,法官也提醒他,直播對年輕人而言是一種紓壓方式,希望館長以後直播時的言論
: 要小心謹慎,尤其在公然侮辱罪廢除之前。
: 對於法官提緩刑條件,吳宗憲的律師表示,要回去問吳的意見,但法官說,吳曾說過希望
: 館長做公益,相信吳對法官提出的緩刑條件沒有意見,符合公益。
: 最後對於量刑部分,館長說明,已婚有一4歲兒子,每月收入有30至50萬元左右,要扶養
: 妻小與母親,每月要給母親孝親費5至10萬元,法官確認館長僅於2008年有傷害紀錄後,
: 諭知全案改簡易程序擇期宣判,檢察官對此也表示沒有意見。
: 由於館長小孩日前小腿骨折,法官庭訊最後,還好奇詢問館長小孩傷勢如何,館長說,原
: 本保母說是小孩甩開他的手自己跑去籃球場玩,但球友昨天告知,是小孩數度跑進球場,
: 與保母的說法有出入,感覺兒子被自生自滅的感覺,想到很生氣,他庭後也說,會責罵保
: 母,但不會追究責任。
: 全案緣於去年8月5日,吳宗憲開直播嗆現今的網紅文化「莫名其妙拿著機器就要開直播?
: 我就叫youtuber、網紅,那會是個屁」、「大家一起努力,我有資格譙網紅,因為我是第
: 一代網紅」,此話一出,引發網紅館長憤怒,也開直播幹譙回去。館長在直播上罵吳「我
: 學他那雞掰個性,說那種雞掰懶叫話」、「幹你娘勒你前輩」、「你吃洨」、「本土天王
: ,幹你娘」、「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等與,遭吳提告公然侮辱罪。
: 館長於檢方偵訊時表示,「幹你娘機掰」等語句是他的口頭禪、慣性,並不是辱罵吳宗憲
: ,但檢方認為,「雞掰」、「懶叫」指的是男女性器官,是台語中粗俗不雅含有性貶抑的
: 言詞,而館長在本土天王後面直接加罵幹你娘,顯然非口頭禪,而是直接辱罵吳,另外,
: 「洨」是台語精液的意思,館長叫吳吃精液,也是貶低吳,而「屁」則是具有惡臭的人體
: 廢氣,這些語句都具有粗鄙、低俗的意味,並詆毀吳聲譽,因此起訴館長。(張欽/台北
: 報導)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729/7CPBRC36Y4LQQSAQWNZSMHYYYU/
: 6.備註:
: 推文請小心
作者: jacky40383 (AMD香死了)   2020-07-29 16:47:00
台灣霉體嘛 不ey
作者: zmack0905 (降太)   2020-07-29 16:47:00
打去問吳的律師說不和解啊,就故意要一直開庭
作者: TienWo (不是)   2020-07-29 16:48:00
不是說法官都判了?哪需要告訴人同意
作者: bulidau (不用)   2020-07-29 17:05:00
法官判了不服就上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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