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聯合
記者署名:白錫鏗
新聞標題:傳授休學女學生水電技術 水電工多次玷辱判重刑
新聞內容:
2020-07-30 07:09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李姓水電工利用教授休學女生小蘋(化名)水電技術的機會,對她表示愛慕之意,猥褻她得
逞,再以不給工資強迫被害人與他發生性關係,共對小蘋猥褻1次、性侵3次得逞,經被害人
提告,他否認犯行,法官不採信,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刑8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小蘋的祖母為親戚及鄰居關係,進而認識小蘋,2017年10月間,小蘋因
休學返回南投住處居住,二姑姑介紹小蘋利用休學期間向李男學習簡易水電技術,並賺取工
資貼補生活費。
未料,李男利用教授小蘋水電技術機會,於2017年12月12日在南投縣住處,向她表示愛慕之
意,要求她脫衣,經小蘋拒絕後,他將她推到沙發上,再以嘴親吻她的臉、胸部、腰、臀部
等處。
被害人因怕家人擔心且破壞家人與李男的關係,小蘋遂隱忍不發而繼續前往李住處學習 。
但李食髓知味,於同年12月14日上午,先以徒手將她強行拉到住處沙發上,性侵被害人得逞
。
同年12月16日上午,李在住處向小蘋表示若想領取工資就要配合與他發生性關係,經被害人
拒絕,他強行性侵被害人。同年月17日上午,李再次玷辱被害人得逞。經被害人報警處理。
李男否認玷辱被害人,二審合議庭不採信。
被害人於事後告訴家人「我很想死,我工作時被那個老頭侵犯,姓李的那個,我沒保護好自
己,我很抱歉,也很內疚,從今以後不會再這麼相信人」等語。
法官審酌,李男於第一次強制猥褻後,得知小蘋不敢求助、不敢聲張,竟食髓知味、變本加
厲對被害人實施多次強制性交犯行,以致被害人身心遭受巨大創傷,且李犯後狡辯否認犯行
,且迄今未曾向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表達任何歉意或和解意願,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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