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rrywo (小木偶)》之銘言:
: 像肥宅我好幾年前,曾經在搭手扶梯時
: 因為當天在等一個重要的電話,所以將手機拿在手上
: 沒想到搭了兩層樓突然後面有一個帥哥
: 握住我的手,說我偷拍前面正妹的裙底
: 說實在的當下很火大,明明沒做為什麼手機要讓你們檢查
可能因為是肥宅取暖區, 所以沒看到有人想的和我一樣,
我個人覺得~ 應該是你趕快倒歉,拿手機出來自清就沒事了.
你沒有偷拍,你只是拿手機在手上,你是無辜的.
女生只是穿短裙出門,沒有代表同意被性騷擾,
這邊的問題不會是他.
捉住你手的那位仁兄,他看見一個陌生人把手機對著女生裙底,
他八成也跟了一段時間確認對方這個姿勢沒有更動,
他才果斷的捉住對方的手說對方偷拍,
這樣的行為沒有什麼可以苛責的地方.
警察接獲報案,有行跡可疑的嫌犯/現行犯,
到場執行公務,警察沒有一丁點做錯吧.
要是大家都是無辜的怎麼解?只能從誰造成誤會的去追究,
以下是你的原句:
「當時正確的時間是在民國101年,當然後面那個不是帥哥
但真的因為我把手機放在手上,雙手交叉在鼠蹊部這個位置
女生大概距離我有三格手扶梯,她穿的是很短的膝上牛仔短裙
我從一樓一直跟到三樓然後被說偷拍」
你當然沒有偷拍,你只是把手機拿在手上,
只是你手機的位置,和你跟在女生後面的時間,
就這麼剛好和 "偷拍行為" 高度相似,
如果其他的人在現場看見了,也會高度懷疑那個人是不是在偷拍吧
而你第一時間的反應,更加深你的可疑程度了
(就好像一個臉紅紅的駕駛開車左右搖晃,被攔下時拚命拒絕酒測一樣)
你做的每件事,都讓人覺得你很可疑、非常可疑、根本就是....
當然,你其實是無辜的,
只是你碰巧做了一連串會讓人懷疑你的行為.
我覺得當下最好的做法是直接秀手機,證明自己的清白,
再要求對方為其不慎行為倒歉,而不是做更多讓自己顯得可疑的行為,
特別是在警察來了之後你還是維持拒絕配合的方式,
這只是更加深你行跡可疑的形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