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hbygv45 (艾斯克特)》之銘言:
: 原來把別人公開在臉書的資訊PO出來
: 是違反個資法的
: 難道這就是太超過的網路言論嗎?
: 我很擔心股板老鄉民stasis麥克風大啊
: 這個告下去 某人八成會被認證法盲啊
: 麥克風大會笑到肚子痛的
焦糖陳嘉行:妳不用笑啦 X女人
https://i.imgur.com/IQmJA8g.png
: 但還是要平衡報導
: 不要小看焦糖哥哥
: 人家是有戰績的
: 有告過一起上電視受訪的越南弱勢新移民
: https://i.imgur.com/U63uzii.jpg
我不過提醒他一下不懂法律先問一下懂的人,就被焦糖陳嘉行嗆要告了呢!
「有告有機會」?說焦糖陳嘉行訟棍剛好而已。
https://i.imgur.com/1S7cDVL.png
https://i.imgur.com/l8Mwenn.png
有人問違反個資法哪條,焦糖陳嘉行答不出來,就嗆「到法院就知道了」!
https://i.imgur.com/CQCB8fZ.png
只好在自己粉專辦個投票,希望他趕快提告,取得法院法盲認證!
各位鄉民看到也來相挺一下,支持焦糖提告取得認證吧!
https://www.facebook.com/mktsurvivalkit/posts/3549060821782342
https://i.imgur.com/tQzQjsC.png
焦糖陳嘉行被打臉惱羞,就加入民進黨二代網軍造謠抹黑一族的行列了:
https://i.imgur.com/npj3zUz.png
BTW,上一個告我的SEAFOOD已經取得法院認證「綠共網軍」、網軍「同夥」、「乩童」,
焦糖陳嘉行加油吧!
『被告登載如附表內容或為事實陳述或為意見評論,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自難論以公
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罪。原檢察官因而為不起訴處分,核無違誤。再議理由指稱, 被告登
載「綠共網軍」、「同夥」、「乩童」等詞彙,核屬侮辱性言詞云云。卷查,被告雖有影
射之意,然被告指述之事件本身或與被告相關或係反擊聲請人之質疑,難謂被告係單純出
於指謫或恣意謾罵,此節已詳如前述,聲請人仍執陳詞反覆爭執,委無足採。至其餘聲請
再議意旨所指各節,或係原檢察官已查明,或係聲請人個人之主觀意見,均不足以動搖或
變更原處分之本旨,本件原檢察官偵查已臻完備,聲請再議為無理由。』
SEAFOOD告本人不起訴
https://www.facebook.com/stasischen/posts/10158677831968615
SEAFOOD聲請再議遭駁回
https://www.facebook.com/stasischen/posts/10158771588208615
看深口袋行銷甯祥豪、蔡英文總統外甥吳孝銓、選戰操盤手應鳴天等綠營二代網軍,如何
聯手攻擊抹黑騷擾甚至恐嚇麥克風陳彥文與其家人,當你自己成為網軍肉搜騷擾抹黑的對
象時,又該怎麼辦?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7SxCpNDpmQ
訪談中提到的網軍騷擾抹黑恐嚇證據收錄:
https://sites.google.com/view/liuchunwei/
完整訪談內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itd2nJBb0k
焦糖陳嘉行嗆聲原串朝聖區:
https://www.facebook.com/kaya828/posts/1015757421074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