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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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4 06:24:06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陳俊智
3.完整新聞標題:
認識2天就硬要分手砲 男子涉性侵判刑4年
4.完整新聞內文:
認識2天就硬要分手砲 男子涉性侵判刑4年
2020-08-03 15:33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29歲的楊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結識一名妙齡女子,去年4月相約吃消夜後,竟以男友身分
自居,硬要進對方香閨,隔天上午還以「分手砲」為由硬上對方並內射,事後騙走對方手
機,經新北地院審理,今天被依強制性交、詐欺等罪分判4年和3月徒刑,詐欺部分得易科
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去年4月14日結識女子,隔天晚上約對方及其閨密吃消夜後,待其閨密返
家,即以女子家中有別的男人等理由,硬要去對方家。女子見楊男口氣很凶,擔心他會對
自己不利,所以只好順從,未料他會大膽侵犯。
楊男向女子表示若不願意繼續見面,就得用「分手砲」交換,被對方拒絕後,他仍強脫對
方衣物,不顧反抗硬上。過程中,他還恐嚇女子若是報警就會把性愛影片散播出去,最後
還內射對方,嗆「內射是給你的懲罰」等語。
審理時,楊男否認犯行,辯稱性行為是雙方你情我願,也沒有拿女子的手機,並指對方第
一時間是向閨密求救,不是打110報案,做法也有違常情,但最後未被法院採信。
法院調查,被害女子偵審時的供詞前後一致,若非親身經歷,很難憑空杜撰且詳盡描述過
程。另外,女子的閨密接獲女子訊息趕往後,也發現女子確實有害怕、難過和壓抑等情緒
反應,且女子擔心楊男聽到他的求救內容,還刻意壓低音量、以英文交談,因此認定確有
性侵情事。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751956
6.備註:
新北
作者: greensaru 2019-08-04 06:24:00
台南又調皮了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æ¥ç¸¾è½‰æ©Ÿè‚¡)
2020-08-04 06:28:00智障台男
作者:
cpz (我是閃亮亮的鑽石)
2020-08-04 06:29:00唉,台女真無腦
作者:
L1ON (Fake)
2020-08-04 06:45:00認識兩天就跟男人約吃飯 自找的
作者:
L1ON (Fake)
2020-08-04 06:50:00多噁?講事實你受不了膩?玻璃心嗎?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20-08-04 06:50:00噁男-1
作者:
hankwtc (hankkong)
2020-08-04 06:56:00純噓L1ON,吃個飯就是要怎樣嗎? 祝你永遠找不到女生吃飯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0-08-04 07:01:00L1是不是約不到人吃飯
呵呵呵垃圾台男真性侵就閉嘴惹 阿不對 真性侵一樣檢討女的 反正都是台女的錯 台男最棒惹
千錯萬錯都沒台男的錯 這種人媽媽走出門被台男裝死也記得說她自己要出門 自找的*撞死
可能花錢請人吃飯 還倒貼3000元都沒人想跟他吃才這麼氣吧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20-08-04 07:21:00
是有多蠢,居然相信不會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