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非常多!但是民意會反彈,執政黨沒人敢推!
1.提供一半交通違規檢舉獎金予檢舉人,
例如:闖紅燈、併排停車、公車站牌及殘障車格違停、逆向、方向燈等。
2.道路與人行道設置護欄阻隔,
例如:香港、新加坡及日本。
3.路邊全面禁止汽車臨時停車,也不用特別畫紅線,
例如:新加坡及日本。
4.買車須有私人車位所有權或租賃停車格至少5年租賃證明。
5. 課徵汽車能源稅及燃料稅,隨油課徵。
6.嚴格限制私人運具,鼓勵大眾運輸系統。
7.汽機車規定全面投保甲式全險,不應該只有強制險。
8.國道高速公路上路收基本過路費50元。
9.全面劃設機車專用道,汽車違規行駛或超車重罰。
10.半年內交通違規扣點制,超過扣車拍賣。
11.計程車一律採手機叫車,禁止隨招隨停。
12.道路全面劃設或規劃人行道。
13.主要幹道全面普及公車專用道。
14.商店旁可供臨停卸貨,但限制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