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很多公司、組織都有徵人需求
雖然自己沒需求,但還是會好奇看看
自己當初是用面試的方式求職的,但發現現在一些有辦活動需求的公司會在應徵條件中加入一些實作項目,像是要應徵者提出企劃、提出看法之類的
分享其中一間的條件是
1. 請分享一則你覺得最好的活動案例,並用300字以內的篇幅說明原因。
2. 請以至多2頁A4篇幅,提出一份15人參與,總計2日的「工作人員培訓」參訪觀摩活動企劃(含預算),執行地點與方式由你決定。
3. 請針對本公司2020年辦理的任一活動,以500字以內的篇幅,點列可改進之處及建議改善方法。
像這樣的應徵條件,感覺很像把公司的作業丟給別人免費做,不會有問題嗎?
還是說這是常態,不這樣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