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 徐永明涉賄案的部分 有某些智障跟蟑螂 硬要牽拖說
徐永明再跟李恆隆期約 甚至收錢時 黃國昌是黨主席 要黃國昌交代知不知情
涉及徐永明幫李恆隆開公聽會這件事情 明明就是2019/12/18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912180159.aspx
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今年將太流股東權利轉移給新加坡麵包物語(Bread Talk)集團主席
郭明忠,其成立的天義公司今天委託東吳大學法學院召開公聽會,就民國91年遠東集團參
與的太流公司增資變更登記相關爭議進行討論。
徐永明接任時代力量黨主席是 2019/08/21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9786
黃國昌辭黨主席是2019/01/21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20314
所以這個公聽會跟黃國昌的關係到底是啥 開公聽會的時候跟黃國昌一點關係都沒有
依照時代力量秘書長的說法 時代力量在2018年大選後 就發生過發不出薪水的問題
黃國昌辭任後 就是邱顯智當黨主席 其實邱顯智應該知道時代力量財務狀況到底怎麼樣
徐永明在2020 大選前要幫時代力量籌錢這件事情 其實也不是假的
不然昨天時代力量不會有那些黨內決策委員去看徐永明 這個時候落井下石都來不及了
從昨天法院對徐永明的不羈押理由來看就是 只有期約的證據 沒有交付賄款的問題
法院認為,雖然徐永明涉案部分仍有重大事實待查,也有不實陳述和串證的可能性,但依
目前卷證來看,徐永明僅有「期約」行為,且金額不明,沒有追查金流的問題,加上徐收
賄的期間比較短,相較於其他人,犯罪情節較為輕微,案情晦暗危險性較低,因此認為徐
若以80萬元交保,則沒有羈押必要,並禁止徐和相關證人聯繫、勾串。
有關SOGO修法的背景事實可參考 https://follaw.tw/f-comment/f02/16369/
當初時代力量修法版本 也沒提到要溯及既往 https://imgur.com/JVYXwG1
可笑的 一堆蟑螂只知抹黑時代力量 連時間序列發生啥都不知道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43720
接著,黃國昌表示,他曾接獲檢舉,在今年6月15日上午11時,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在新北市遠東路一號地下一樓召開股東會時,副總經理兼發言人楊政憲大剌剌地在會
中表示:「針對《公司法》修法過後的可能效應,遠東集團已與政府高層進行充分之溝通
,經濟部將堅持完全結案之立場,使太流案面對修正後的《公司法》第9條絕對不會有任
何適用的機會。」
講難聽點 SOGO案這件事情 你以為徐旭東方就是正義的昧方 其實就是兩個財團狗咬狗而已
如果按照原本公司法規定沒問題 那又何必要修法處理 都沒人想過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