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獨家】小情侶百貨男廁嘗禁果 國中女謊遭性侵險害17歲男友
台北1對未成年小情侶交往快一年,今年6月裡陸續在百貨公司男廁所內「偷嘗禁果」,女方
因月經沒來,擔心懷孕害到男友有刑責,竟向老師謊稱自己跟男網友在百貨公約見面時,被
強拉進男廁性侵。學校師長得知不敢大意,立即通報教育局並報警。然因女方敘述遭性侵過
程有異,經警方追查後才發現跟女方發生性行為的根本是其未成年男友,2人雖是在情投意
合情況下發生關係,但警方仍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小男友送辦。
據了解,小強(化名,17歲)跟小玲(化名,15歲)這對小情侶正值青春期,也因為雙方情
竇初開,又都是對方的第一個男女朋友,小強對性更是充滿好奇,加上血氣方剛,所以很想
跟小玲能有進一步的親密關係。也因小強的母親在百貨公司當櫃姐,小強常去找母親的同時
,發現百貨公司內部裝潢豪華,廁所更是乾淨也有舒爽的空調,就異想天開約小玲在逛百貨
公司之際,趁機到男廁發生進一步的親密關係。
經查證,這對小情侶今年6月初相約到小強母親擔任櫃姐的百貨逛街,小強介紹小玲給母認
識後,就帶著小玲去逛百貨,未料逛著逛著間,小強跟小玲突然「很有感覺」,小強就提議
到2樓男廁內進行「更親密的接觸」,小玲雖覺得在廁所內發生關係很丟臉,但在半推半就
的情況下仍被拉進男廁內,倉促間「發生2人的第1次性關係」,之後又在同1間男廁發生了2
次性行為。
小玲跟小強發生性關係後,一直忐忑不安,因為當時都沒有做防護措施,在擔心自己會懷孕
的情況下,加上該來的月經也沒來,上課時都魂不守舍,老師發現後進行關懷訪談。小玲擔
心東窗事發會害到小強,所以竟謊稱跟男網友相約在百貨公司見面,但該名男網友先躲著未
出現,然後趁著她上廁所時,把她拉到隔壁男廁性侵。
小玲的老師聽聞後不敢大意,立即通知家長並陪同向轄區警局報案,但因小玲敘述遭性侵的
過程極度不合常理,加上百貨公司一開始拖延不給相關監視器,讓警方偵辦過程陷入瓶頸;
最後警方透過偵辦技巧,讓小玲卸下心防後,這才查出原來小玲害怕跟小強發生性關係會害
小強有刑責,所以才編撰了這個「遭男網友拖進百貨公司男廁性侵」的驚悚過程。
警方事後約談小強到案,小強也坦承的確有跟小玲發生性關係,但小玲也求情說雙方是男女
朋友;不過警方表示,和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關係,無論對方是否同意均屬觸法,最後警方
還是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小強移送少年法庭偵辦。(突發中心莊淇鈞/新北報導)
出版時間 00:10
更新時間 08:00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09/O2XFBBP4K2M2OM6BQWVXJJU7K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