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uic (Rox)
2020-08-10 13:12:26信義房屋仲介趕鴨子上架 未主動告知消費者權益
上報
王新垣
住在新北市板橋區的36歲劉姓女子,婚後打拼多年終於存到頭期款,在婆婆的贊助下,打
算換屋到一間坪數較大的房子,三代同堂讓一家人享天倫之樂又擁有更寬裕的空間。
劉女在2020年6月和家人開始在土城看房,委託信義房屋幫忙尋找合適物件,7月看了一間
2戶打通,合計135坪的中古屋,劉女和先生相當喜歡該物件,和家人協議出價4500萬購屋
,並以50萬做為斡旋金,而在7/24第三次出價斡旋時,劉女在信義房屋仲介的遊說下出價
到4758萬元,但劉女多次表明婆婆目前不在家,請房仲等婆婆下周回家後確認過該筆金額
才算數,屆時再委由房仲與屋主議價。但信義房屋卻在隔天25日一早告知劉女,屋主已簽
收斡旋金,要求劉女必須履約。
https://i.imgur.com/poASDDu.jpg
劉女立刻透過LINE通知房仲希望能夠取消買屋,但房仲卻回傳二位賣方中,其中一位簽署
完成的斡旋授權書,並表示賣家已同意出價,如果劉女反悔購屋就必須沒收斡旋金50萬及
支付房價1%的違約金。
https://i.imgur.com/xbJntPv.jpg
劉女不滿向《上報》投訴,基於信任才會先提供房仲斡旋授權書,並告知其價格須與婆婆
確認後才可生效,但房仲卻先一步和賣家談價,顯然不夠誠信,並質疑信義房屋仲介未提
供不動產說明書、周邊物件成交行情,且該物件由2位屋主共同持有,但斡旋授權書僅一
人簽名加上未寫簽署日期,認為信義房屋為求簽約成交而草率行事,事後還要求賣方要履
約及賠償,感到受騙上當。
https://i.imgur.com/6Oiq21v.jpg
消基會副董事長、執業律師陳智義表示,斡旋授權書是在拘束買家與房仲之間的權益,與
賣家無關。這類定型化契約依據消保法規定必須要提供買家3-5天的審閱期,審視、考慮
一段時間再決定是否簽署,不能以定型化契約的方式放棄審閱期,也就是直接印在上面說
買方同意拋棄審閱期,否則買家可以主張契約裡面的條款不生效力,例如不履約就要賠款
的部分,就可以主張無效。此外,當初買家若是要求房仲一次談兩戶的買賣,就必須要有
兩戶屋主的簽名,否則只成交一戶,買方是可以主張斡旋不成。另也提醒民眾,未來若發
生這類案例,可向各縣市消費者消費者保護中心提出申訴。
記者求證信義房屋該房仲得知,目前此案件已交由總公司法務處理,截至截稿前尚未有任
何說明。
https://is.gd/y1CyiO
備註:
所以我說房仲賣這一戶是抽多少?
是有沒有這麼急著賣掉?
作者:
alohac (雨中的男子)
2020-08-10 13:13:00這部我知道 西遊記之扮豬吃老虎
作者:
minifat (mini)
2020-08-10 13:13:00信義裡面很多高學歷的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20-08-10 13:13:00
追高當然用力宰
代表買方出價就是賣方底價 仲介當然趕快拿給屋主簽認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0-08-10 13:15:00都快到手了還這麼急
作者:
jcjim77 (挖搭西挖史嘟比得)
2020-08-10 13:19:00垃圾房仲
作者:
qilar (羊牧人)
2020-08-10 13:19:00斡旋那張單子拿出來看到底是用多少金額去談啊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20-08-10 13:19:00但這個4758是她出的價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08-10 13:20:00不是出價了?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20-08-10 13:21:00你既然無法做最終決策 那為什麼要先出價 再來說出好玩的?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20-08-10 13:25:00
房仲 嘻嘻
作者:
Xerip (阿帕契)
2020-08-10 13:27:00倫家上市公司欸
作者:
OochunoO (遙控器推廣協會)
2020-08-10 13:28:00都4500萬起跳了 為了多賺這200萬搞到買方不爽最後可能啥都沒有?250萬的6%最多也才15萬
作者:
youdung (米其林寶寶)
2020-08-10 13:29:00急三小 又是找到投資客?
作者:
rushfudge (rushfudge)
2020-08-10 13:29:00低端不意外
作者: neilkcin 2020-08-10 13:33:00
幹啊簽名簽假的哦…低能兒
作者:
oiea (阿一)
2020-08-10 13:36:00不是有審閱期
作者:
lanniba (爛泥巴)
2020-08-10 13:36:008%吧? 買賣各4%
信義上次埋伏在我家大樓門口,看到我開門就衝過來硬要塞名片給我,神經病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0-08-10 13:39:00你出價了啊
作者:
njpbjp6 (N J)
2020-08-10 13:39:00買1賣4啦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08-10 13:40:00簽名可以亂簽的嗎?
作者:
njpbjp6 (N J)
2020-08-10 13:42:00服務費收滿大概快240,半泡一人大約120。
那張斡旋契約上寫4758萬 買方也有簽名 那斡旋金被沒收很合理阿
作者:
sorrywow (snoop dogg)
2020-08-10 13:42:00房價毒瘤就是房仲
作者:
loham (無色)
2020-08-10 13:43:00都簽名了耶
作者:
njpbjp6 (N J)
2020-08-10 13:44:00團獎加下去一人獎金大概不到十一萬
作者:
waterorz (超爽Der~)
2020-08-10 13:44:00各2%才是基本
作者:
njpbjp6 (N J)
2020-08-10 13:47:00買方指控的目前看來很站不住腳,簽名她簽的,上面也有寫
作者: jk01 2020-08-10 13:47:00
4500萬x0.3,能不急嗎?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20-08-10 13:50:00這種東西上法院就好了 投訴新聞不知道有什麼用意
作者:
njpbjp6 (N J)
2020-08-10 13:53:00至於審閱期,都第三次出價了,你該不會以為同一個物件你
作者:
zader (艦娘æ¦è—我è€å©†)
2020-08-10 13:54:00這也可能對面那邊後悔想重簽,但是仲介已經給屋主看過了(其中一戶),談不攏在上法院。這種事有錢人欺負窮人有可能,但是窮人想占有錢人便宜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