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0年8月10日
2.記者署名: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外籍比基尼辣妹海灘獨自日光浴 台男伸鹹豬手判刑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1名年輕外籍女子安娜(化名),去年2月身著比基尼,獨自在台東市海濱公園附近沙灘上做
日光浴,在地男子王家元路過巧遇,見四下無人,竟色心頓起,緩步靠近貼坐在她身旁,伸
手進她比基尼內上下其手,安娜驚聲大叫,他才放手離開,但仍在一旁徘徊,她鼓起勇氣拿
起相機蒐證揪狼,王男才連忙遮臉落荒而逃;法院一、二審都依強制猥褻罪將王男判刑1年2
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王男有酒駕公共危險前科,去年2月27日近中午時分,至台東市海濱公園附近沙
灘閒晃,見安娜一身清涼趴在沙灘上日光浴,現場沒有其他人在場,王男乘機緩步靠近,貼
坐在她右側。
安娜查覺身邊有人,抬頭竟是陌生男人,王男伸出鹹豬手,左手勾抱、控制安娜的雙手上臂
和肩膀,右手伸進安娜比基尼內撫胸,再伸進泳褲裡觸摸私處,安娜嚇得驚聲大聲,王男才
鬆手起身離開,還仍逗留附近徘徊、伺機而動。
安娜不堪受辱,拿起相機蒐證拍攝王男樣貌,王見狀才拉起上衣遮住臉,竄逃跑進防風林,
安娜反守為攻,一路追趕並追問「Stop!Why did you do this to me?」,錄得王男的面
容、身形和衣褲特徵,隔天報案緝狼。
檢警在王住處找到與影片、照片中男人完全吻合的灰色短袖上衣、淺藍色牛仔短褲、黑襪、
黑紅色球鞋。王男承認自己是影中人,但辯稱「不知道她為什麼拍我,我不認識她」,她講
英文,他聽不懂也聽不清楚,當時海邊風沙大,他才遮臉,「我就是小跑步,我也不知道為
什麼我要跑」,後來改口稱「我覺得那不算跑,因為在空曠的地方要離開的話,不是快步就
是跑離開」。
歷審法官勘驗影片並檢視證據,採信安娜說當時天氣晴朗、沒有風沙的證詞,認為王男為滿
足私慾而以暴力強制猥褻,犯後矯飾,毫無悔意,判刑1年2月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55435
6.備註:
下次躺在旁邊起邱意淫就好了 這樣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