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不卑不亢 意為:處事待人態度得體,不傲慢、不卑屈,恰到好處。
本魯覺得 這是待人處事的最佳境界 對待他人 不會跩個五四三隨便瞧不起人
也不會看低自己 過度卑屈矮化自己 畢竟如果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要讓他人如何看得起自己
但是 話說是這麼說 但要做到對"每個人"都這樣 好像又有困難
看到比自己還弱勢者 自然就開始傲慢起來 自以為高人一等了
而遇到比自己強勢者 還要位高權重者 又忍不住開始感到卑微 忍不住跪舔了= =
要做到不卑不亢 好像有什麼困難處似的
當然 不只是個人與個人 國家與國家也該當如此
但是 一旦上升到國際層次 好像又更難做到了
到底要如何貫徹不卑不亢的處世精神 讓我們不會過於盲目自大
也不會過於矮化自己 讓他人看不起呢?
有掛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