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24334 (阿賴是你)》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yyka7qa6
: 有立委提案限縮檢舉成功的條件欸
: 是誰我就不說了,自己進去看 ,應該是蠻有價值的喔
: 這樣484皆大歡喜啊
: 以後整條馬路都是我的停車場
提 案 人:陳歐珀
連 署 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案 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
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
限的警力,但過於浮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
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檢舉案
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但
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
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檢舉魔人太煩
乾脆解決掉檢舉魔人
但警察會不會認真執法跟本案沒關係
便宜行事就好
今天才差點被一個闖紅燈的摩托仔撞 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