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時候真的是誇張了
如果你的前後旁邊都有停車 你既沒有阻礙他人出入 也沒有消防栓、公車停等線等設施
更不是轉彎處
怎沒人檢討紅線設立的適法性
另外像是超出停等線
還有像是被其他車輛逼出對向線等狀況
除非是過於嚴重的並排停車 或是闖紅燈這類的檢舉無妨
但是有人就是矯枉過正的在檢舉
還有像是變態一樣還要叫警察執法 不執法叫瀆職這樣的
本來就該制止這種為檢舉而檢舉的行為 很多都是報復性了
先不要提什麼不要違規就不被檢舉
先想一下前因後果 如果警察認定裁罰就裁罰
但現在有些人已經搞到土皇帝的心態了
檢舉到甘預執法原則本來就要限制的
而且還發現很多檢舉達人很明顯就是欺善怕惡
真遇到壞人他們就會縮了
你不夠壞反而被咬的
※ 引述《tony24334 (阿賴是你)》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yyka7qa6
: 有立委提案限縮檢舉成功的條件欸
: 是誰我就不說了,自己進去看 ,應該是蠻有價值的喔
: 這樣484皆大歡喜啊
: 以後整條馬路都是我的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