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領隊再領3萬! 觀光紓困3.0即日起受理申請
聯合新聞網/楊文琪
交通部觀光局2020年4至6月辦理紓困2.0方案,針對觀光產業的營運、薪資成本及導遊、
領隊、領團人員生計費用補貼,協助觀光產業及從業人員渡過難關。只是國際間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嚴峻,國境尚未解封,造成出團及接團之旅行業、以接待商務旅客為
主之都會型旅館及導遊、領隊人員仍面臨極大衝擊,經營困境未見紓緩,為協助從業人員
生計,觀光局公告第3波紓困補貼方案,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這波紓困3.0補貼方案實施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分別補貼綜合、甲種旅行
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給予雇主薪資費用之4成補貼,及導遊領隊人員補貼生計費用負
擔,補助內容略述如下:
一、交通部觀光局補貼旅行業薪資費用實施要點:
(一)薪資費用補貼:依實際在職且未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之員工人數計算,申請日
前30天內給付員工之薪資為基準,補貼每人每月薪資四成,最高2萬元,共三個月。
(二) 補貼對象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申請撥付補貼款:申請表、總員工人數清冊(應含姓
名、連絡電話及薪資等資料)、薪資證明、投保勞工保險資料、領據、存摺封面影本、切
結書。
二、交通部觀光局補貼導遊及領隊人員生計費用實施要點:
(一)導遊及領隊人員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16日止,曾執行接待或引導來臺觀光旅
客旅遊業務或引導出國觀光旅客團體旅遊業務八團以上,或總天數40天以上,且於補貼期
間內未任職旅行業者,每月補貼1萬元,連續補貼三個月。
(二)補貼對象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申請撥付補貼款:補貼款撥付申請表、有效導遊或領
隊人員執業證影本、相關帶團證明、領據(連續三個月)、存摺封面影本、切結書。
三、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補貼要點:
(一)2019年7至12月接待非本國籍住客人次達1,000人次以上,且占總住客人次五成以上,
且申請補貼日前一期或觀光局指定期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401)之合計營業額
較去年同期減少比率達五成以上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者,補貼每人每月薪資40%,最高2
萬元,共三個月。
(二)申請員工薪資成本補貼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申請書、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影本、申請日前最近三個月之勞工保險投保
人員名冊、員工薪資清冊、領據、指定匯款帳戶存摺影本。
觀光局說,這波紓困補貼盼透過持續補貼雇主薪資成本及相關人員生計費用,留住觀光產
業人才,穩定觀光產業就業環境,維持基本動能,協助觀光產業度過此波全球性之產業困
境及衝擊,俟疫情緩和後,能迅速展開各項觀光旅遊活動及營運。
有關觀光產業紓困3.0方案各項要點、申請表格及詢問窗口,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
網查詢下載。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78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