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ti (citi)》之銘言:
: https://youtu.be/VJWfrLrNCK4
: 如影片,有推動上海獨立的在美上海人,到我國「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悼念李
: 總統。從影片中,看到招牌已換成「駐紐約中華民國領事館」。
: 還是台美已經朝向建交發展了呢?
: 面對中共,很多外交的東西只能默默推動。
認真回,其實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建交並不是設立領事館的必要條件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二條第三項規定:斷絕外交關係並不當然斷絕領事關係
換句話說,在非邦交國建立領事館這種政府駐外機構,理論上不違反國際法
台灣以前已經玩過了,我們跟拉脫維亞沒建交時,曾於1992年設立駐里加總領事館
而外國也曾在台灣玩過這招,例如英國對台斷交後,仍存在20多年的淡水英國領事館
所以,如果駐紐約辦事處變成領事館,其時不代表台美同時就會建交
但確實代表雙方關係的官方色彩與以前相比更加提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