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自費篩檢有規定啦!!
蠻多醫院都有寫的,我貼一下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自費篩檢的說明內容
建議原Po可以用第八項去試試看,畢竟你那麼擔心你得武漢肺炎
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新冠肺炎就醫流程
適用對象及審查自費採檢民眾提交身分證(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護照影本及
申請文件資料如下:
1.因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入境他國家/地區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1)申請表;
(2)申請原因相關文件;
(3)電子機票、購票證明或訂票紀錄等。
2.因工作因素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1)申請表;
(2)工作證明文件(例如職員證、工作簽證、公司要求檢驗通知、出差通知書、
公務護照、外交護照或相關公務函等證明文件)
(3)電子機票、購票證明或訂票紀錄等(出境者須提供)。
3.短期商務人士 :
申請縮短居家檢疫(含居家檢疫未滿 5 或 7 天提前離境)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或申請縮短居家檢疫商務人士停留未滿 14 天離境
(已依規定居家檢疫滿5或7天改自主健康管理)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1)申請表;
(2)申請原因相關文件(如:在臺行程表或防疫計畫書等)。
(*本適用對象改採急診就醫急件處理)
4.出國求學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1)申請表;
(2)就學證明文件(例如學生證、學生簽證、入學通知書)
(3)電子機票、購票證明或訂票紀錄等。
5.外國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出境:
(1)申請表;
(2)查驗護照或入臺許可證;
(3)電子機票、購票證明或訂票紀錄等。
6.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眷屬:
(1)申請表;
(2)身分證及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3)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工作、就學證明等文件;
(4)電子機票、購票證明或訂票紀錄等。
7.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之對象:
(1)申請表;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函。
8.因其他因素須檢驗之民眾:
(1)申請表;
(2)申請原因相關文件。
9.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等內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
(1)申請表;
(2)申請原因相關文件。
居家隔離/檢疫第 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
經地方衛生單位審查符合資格,且探病需先取得該醫院同意後,
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本適用對象改採急診就醫)
※ 引述《a202052003 (秋棠落葉)》之銘言:
: 今天好像不小心知道台灣本土零確診的秘密了
: 2週前去北部旅遊,回來後出現發燒、腹瀉、咳嗽的現象,同事最近也開始咳嗽
: 上週去看耳鼻喉科,醫生說可能是黴漿菌感染
: 抽了血、照了X光,開了藥就說回去等報告
: 今天再去看診,耳鼻喉科醫師說黴漿菌陰性,肺部輕微浸潤現象
: 叫我改掛急診去判斷需不需要篩檢
: 急診醫生又說,放射科報告說X光沒問題
: 雖然症狀符合,但是沒有旅遊史、接觸史,就不採檢了,也可能就一般感冒或細菌感染
: 開了強力止咳劑給我,就可以回家了
: 原來這樣就可以保持本土零確診,不用採檢就不會確診了
: 跟著喊:台灣安全!人民有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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