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後座抱嬰對小孩很不安全,
要是嬰幼兒跌下車根本沒救了?真的好危險,既然這麼危險政府為什麼不取締?
當小孩被虐待,社會局就一定要出面,為什麼機車載嬰幼兒這件事就不出面呢?
整個台灣社會這現象這麼普遍的原因就是因為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如果政府真有執行禁止機車載嬰幼兒的決心
就像取締一定要戴安全帽一樣,現在路上看到騎機車的幾乎都會戴安全帽。
那麼機車載嬰幼兒就不會這麼普遍在街道上看到了。
現在的問題是就算在警察面前這樣載嬰幼兒這樣騎過去也不會有事。
既然政府都睜一隻眼比一隻眼,代表政府認為這也還好,那正義鄉民是在說嘴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