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聞得知:
病患無症狀
8/5入境,入住檢疫旅館,
8/15號 仍無症狀,被問是否同意篩檢(Y/N?)
用公費篩檢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驗出該員確診。
同狀況受檢驗者佔多少人?
所有無症狀被檢驗者是否為研究收案?
如果是研究收案,以不符規定使用公費的方式收案,可能會有圖利瀆職的問題。
如果是為了防疫著想,只是為了抓漏網之魚,
理論上應該彰化縣政府撥特別預算,
並報經主管機關同意來擴大檢測。
(畢竟受檢測者在第10天,仍在14天隔離期內)
引述《leavez (XD)》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彰化篩檢是花誰的錢
: 如果自費我沒意見喔 而且很感謝
: 如果花納稅錢那我會很不爽喔
: 為何不是先幫我檢查而是幫彰化人
: 是不是瞧不起我們隔壁的雲林人
: 難道病毒會分縣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