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陳文嬋
3.完整新聞標題:涉偷拍露營區女子洗澡 高雄市鳳山分局警務員被送辦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65692
5.完整新聞內文:109-08-20
高雄市鳳山警分局行政組陳姓警務員本月十日休假,涉嫌於臺中市一處露營區的公共浴廁
持手機偷拍女子洗澡,該女發現大聲呼救,友人報警抓人,陳員當場嚇呆就逮,警訊後將
他依妨害秘密罪送辦。
鳳山警分局行政組陳姓警務員年輕才四十多歲,本月十日休假之際,與老婆等親友,前往
臺中一處露營區遊玩,他於當天中午過後,整理好營區帳篷,到附近公共浴廁內,選擇其
中一間浴廁洗澡。
由於公共浴廁不分男女皆可使用,陳員進入一間浴廁準備洗澡,竟涉嫌持手機由上往下,
朝隔壁的浴廁內偷拍,一名卅多歲女子正在洗澡,她發現有人偷拍,嚇壞大聲呼救。
該女友人聽聞尖叫聲,趕緊飛奔前來,陳員嚇壞呆愣現場,人還在浴廁間,來不及離開,
女子友人已在門外,獲悉有人偷拍,趕緊報警處理,陳員才開門出來面對。
警方據報趕赴現場,當場於陳員手機中,發現他確實拍到該女,當場查扣他的手機,並將
他帶回警局偵辦,才驚覺抓到自己人。
據了解,陳員到案坦承有持手機朝隔壁浴廁內拍照,但以為是妻子在隔壁洗澡,他稱在整
理好帳篷後,有邀妻子一起去公共浴廁洗澡,沒想到隔壁是其他一名女子,他是不小心拍
錯人,強調是誤會一場。
不過被害人指證歷歷,警訊後將他依妨害秘密罪送辦;陳員於案發後心情低落,請假未到
警局上班,警界感嘆他還年輕,原本前途一片光明,沒想到竟出狀況,還被自己人移送法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