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桃園航空城公司電腦資料 離職員工入侵刪除判5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曾任職桃園航空城公司工程管理部的黃姓男子,2018年6月18日離職後卻無故入侵航空城
公司防火牆,再登入NAS雲端網路硬碟,將「北區館過戶增資發行新股」、「亞洲矽谷新
研發中心開發模式期程」2項檔案刪除,接手業務的劉姓員工發現有異報案,黃男坦承犯
行並迅速支付10萬元換取和解,桃園地院法官日前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
錄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5月,考量雙方和解、黃男犯後態度,予以緩刑3年。
桃園航空城公司成立於2010年3月29日,為桃園市政府全額持股並受市議會監督,負責桃
園航空城行銷及招商工作,黃男從2012年1月2日至2018年6月18日任職,負責辦理投資開
發相關工程管理業務、資產維護及檢修等工作,豈料,他因業務之便知悉防火牆最高權限
管理者的帳號及密碼,離職後透過網路入侵航空城公司防火牆,再登入NAS雲端網路硬碟
,刪除其中2項業務資料,隔天接手業務的劉姓員工發現無法登入公司防火牆,報警查出
是黃男所為。
黃男坦承犯行,案發後已與航空城公司達成和解,並迅速支付10萬元賠償金,法官於判決
中指出,黃男無故入侵他人電腦設備又刪除檔案,造成航空城公司因資料遭到刪除,衍生
業務推展延滯或受阻的損失,還需耗費成本重建資料,黃男犯行所生危害非可輕忽,但考
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及黃男犯後態度,判處他5月徒刑、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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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