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無行為能力是否該分兩種來討論

作者: 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   2020-08-21 00:49:37
近期的一些重大刑案都有提到無行為能力
無論是因為思覺失調或是吸毒、喝酒造成的
思覺失調是因為疾病造成,自身無法選擇
而吸毒、喝酒後造成的無行為能力,則是可以避免
只要不吸毒、不喝酒就不會產生無行為能力的狀況
也可以避免因此種狀態犯下重大刑案
把不可選擇和可選擇的狀況放在一起是不是不恰當
如果按照當前的判例來看,是不是未來犯案後
只要喝下大量酒精,就可以辯稱當下無行為能力
那這樣根本就是逃避判刑的藉口了啊
各位怎麼看?
作者: eric19990726 (黃家祖師爺)   2020-08-21 00:50:00
真的想討論怎麼不發去法律版
作者: paulabxz123 (paulabxz123)   2020-08-21 00:50:00
自由心證 有意見的都法盲
作者: MisuzuXD (戰鬥妖精夏珊)   2020-08-21 00:50:00
這個法律上一直有分啊 原因自由行為 但不知道為什麼這案子就不適用
作者: wang1b (唯i廢文<3)   2020-08-21 00:51:00
都去死
作者: harry1994011 (小電眼)   2020-08-21 00:51:00
形法上本來就有原因自由行為就是你説的狀況,可以去看一下,但法官怎麼認定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0-08-21 00:53:00
原因自由行為的前提是你是為了犯罪才自陷自己於無能力,把本無犯意而喝酒後失控犯罪兩個混在一起有根本性的錯誤重點是,你不可以把單純喝酒這個行為擴張解釋成犯罪前提,否則會無限上綱...理論是這樣啦,問題是,認定上就真的是法官的事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20-08-21 00:57:00
但刑法第19第3項就規定自陷於精神障礙不能免責 沒有「精神正常時就故意或預見會犯罪」的前提 這個前提是實務學說自己弄出來的
作者: fegat ( )   2020-08-21 00:58:00
可以開車 可以殺人 結果無行為能力? 這啥邏輯?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0-08-21 01:04:00
行為能力和罪責能力都分不清楚,程度也太低拜託把字修改一下好嗎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20-08-21 01:04:00
四趴法盲可以自刪了啦 跟你講又聽不懂 擺明來鬧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0-08-21 01:05:00
過失成立的前提是應注意 能注意而未注意,今天那個砍頭案應該是被判定當下完全且徹底失去自主能力,較淺俗的理解就是當下犯案的人根本不算是他雖然大家常酸根本沒個標準,但那些詭異的判定其實恰好正是理論試圖嚴格區分階段界線的結果
作者: s9623452 (Heartbroken)   2020-08-21 01:17:00
不是阿 精神鑑定是醫生做的 法院也是照診斷判決 為何沒人說恐龍醫生 笑死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0-08-21 01:19:00
你講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吧....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0-08-21 01:31:00
行為能力是民法的東西,跟刑法罪責能力是兩碼子事,用語精準一點好嗎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20-08-21 01:41:00
你的連結用語錯誤刑法沒有行為能力 只有責任能力民法20歲以上完全行為能力刑法18歲以上完全責任能力你覺得他們會是一樣的嗎?https://i.imgur.com/0EFVPRv.jpg連定義都不一樣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20-08-21 02:20:00
樓上,原po看起來應該是只有臨時google,完全沒讀過民總和刑總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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