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是兩個男女,沒有感情基礎
可能是一夜情,或者是金錢的交換
生出下一代的原因,是起於男方想要養孩子
在男方經濟可負擔,且愛小孩
和台灣女生結婚,要求太多,要高富帥才可以
但男性只是想擁有下一代
在小康的情況下
當未婚爸爸(有未婚生的子女),何嘗不是一種選擇?
養比生大
小孩在成長的過程會逐漸了解到
從小照顧他、真正關心他的人是誰
當然如果小孩長大了,想見媽媽也不需要反對
只是會很明確地告訴小孩
媽媽和爸爸沒有感情基礎,當初會生下他
只是男方單純想要擁有下一代 (純粹是繁衍的本能)
小孩期望能一家團圓,是不可能的 (會慢慢讓他接受現實)
而且經濟層面看
比起未婚媽媽,未婚爸爸更有能力去承擔照顧小孩的經濟付出
為什麼鮮少聽過未婚爸爸,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