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lo125809 (友善的老夫)》之銘言:
: : TVBS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 藍于洺 / 攝影 王華麟 報導
: 我還真懷疑
: 我受的教育跟記者還有新聞標題命題編輯
: 是不是同一個國立編譯館出來的課本
: 記者負責撰寫內容 命題的人叫做編輯
: 可以請編輯也署名嗎? 不要躲在記者背後
: 檢舉魔人檢舉300萬件累死警察??
: 明明就是交通違規超過300萬件 警察抓不完
: 違規是已存在的事實 不管由誰來舉發 都一樣
: 罰則不肯提高 停車費也不敢漲
: 你台北市停車費直接漲到一小時100下去 機車一小時50
: 幾個月應該開始有感 大家不想開車出門
: 在一陣子北漂仔應該也撐不住 可能會回家 車子應該也會開回去
: 有人提議 南電北送 台北的電費應該也要漲
: 真正的台北人其實不會在意電費上漲
: 會在意的依然也是租屋的北漂仔 停車費+電費雙漲下去 應該很快就滾回家
: 每年農曆過年除夕初一
: 台北市馬路幾乎沒有車 機車轎車停車格幾乎淨空
: 空間整個都釋放出來 那才叫真正只有台北人的台北
有沒有檢舉跟有沒有處理根本是兩回事。
我住在慶記市北屯區人口稠密的住宅區,
家裡附近有一個小公園四周有七個免費停車格。
停車格長期以A車換B車的亂象已經習慣,
但這的確是法律漏洞,我們無法檢舉
但在約莫今年年初左右,
有一台車已經長期佔用一個停車格長達一個多月,
打電話給松安派出所,
告知車牌及依照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的違規事實。
結果也沒有處理,
又過了快一個月都沒動靜,
只好陳情市議員,隔天馬上就去貼了一張單子,
上面卻說15天內移車?沒有任何罰則?
結果那台車又爽停了十來天才離開。
之後,又有一台無牌車佔用一樣公園旁的免費停車格。
一個月之前打電話到派出所過去,
並告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
可以請他們來拖吊。
警方也回報我們會安排拖吊車盡快拖吊,
時間過了整整一個月了,
現在那台無牌車還是停在那邊。
人民檢舉與否是一回事,警方不處理又是一回事,
反正就繼續造成社區與其他民眾困擾,
失去政府設立公共停車格的美意,
然後警方只會哭哭抱怨檢舉案好多好崩潰,
那誰來替社區民眾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