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斬母頭顱拋下樓後喊共產黨萬歲 高院:毒品讓他無辨識能力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8-26 17:49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梁姓男子吸毒後拿開山刀弒母,還將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往下扔,一審認為他行凶時辨識
行為能力降低,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認定梁當時已無辨識能
力,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高院判決書今出爐,其中記載梁犯後喊「共產黨萬歲
」、「我愛吃雞,更愛打手槍」,指他是在卡西酮物質作用最强期間行凶。
檢察官上訴時指,梁姓男子是自行濫用毒品招致安非他命中毒的精神病,依刑法第19條第
3項規定,無減刑餘地,且他的手段殘暴、泯滅人性,有與世隔絕必要,因此請求撤銷無
期徒刑、改判死刑。
高院則說,所謂的「原因自由行為」是指行為人因為故意或過失使自己陷於無責任或限制
責任能力的狀態,並在此一狀態下實行該當構成要件的違法行為。可分為本具有犯罪故意
,因故意或過失使自己陷於精神障礙的狀態,而實行犯罪,及原不具犯罪故意,因故意或
過失使自己陷於精神障礙之狀態後,於主觀上有預見法益遭侵害的可能,卻違反客觀注意
義務,致發生犯罪結果等。
高院指出,梁姓男子過去雖有酒後鬧事或打人的情況,但本案經採尿送驗結果未檢出酒精
,可見不是受酒精影響。高院說,梁無使用毒品後產生嚴重精神病症狀而有暴力行為,就
算他曾看過別人使用甲基安非他命後產生幻覺,先不論一般吸毒的人難知所施用的甲基安
非他命或MDMA,時下多遭毒販摻入結構相近於甲基安非他命、MDMA成分卡西酮類,而極易
誘發急性精神病症狀,也難有足夠資訊預測自己在使用何類型多種毒品。
在這種情況下,高院認為梁不清楚施用了多少數量、會產生哪種嚴重的精神病症狀,更不
用說哪能預測對行為的影響程度?高院認為梁事前無殺母動機,也沒有證據顯示他有故意
吸毒而讓自己陷入無意識狀態而殺母,因此認為檢方主張的原因自由行為無理由,因此駁
回。
梁是在前年10月18日晚間拿開山刀、菜刀朝母親猛砍37刀,母親的頭顱還遭拋下樓。中壢
分局自強派出所尤姓、邱姓警員獲報到場時,和社區保全在一樓中庭發現一顆女性頭顱,
隨通報偵查隊和消防局。尤說,到12樓就聽到梁在屋內大喊一些沒意義、沒頭緒的事,像
是「共產黨萬歲」,無法對談。
尤說,梁被捕後被帶到分局,有提到在向一個人求婚,後來竟把他誤認為是求婚對象,一
直下跪、求婚,嘴巴碎碎念,且徹夜未眠、精神亢奮。
高院表示,若梁要模仿新聞上近年較常出現的精神病患者砍頭,試圖以「詐病」來躲避刑
責,則他事後需靠大量的謊言與模仿症狀證明他是因精神疾病而殺人才有可能規避刑責。
謊稱失憶或為手段之一,但高院認為以梁的教育、智能程度「並非容易之事」,較不可能
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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