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LTN
2.記者署名:
陳鳳麗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偷897元蛋糕被判拘役35日 易科罰金3萬5000元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ZBniXDC
中年男子偷走總價897元的蛋糕,南投地院法官不只要追徵蛋糕款,還判拘役35日,易科
罰金折合3萬5000元。 蛋糕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記者陳鳳麗攝)
2020-08-31 17:11:01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
南投縣林姓中年男子看到一旁停放機車上,有3個剛從便利超商取貨的蛋糕,總價897元,
他順手牽羊拿去送女性朋友,警方從監視器畫面找到林男,但蛋糕已被吃下肚,林男不只
要吐出897元,還被南投地院法官依竊盜罪名判拘役35日,若易科罰金要3萬5000元。
40多歲林姓男子,今年4月某日深夜11時多,行經一家7-11騎樓,看見1部機車上放著3個
剛從便利超商取貨的蛋糕,他便順走牽羊,偷走總價897元的3個蛋糕,快步離開。蛋糕的
主人發現蛋糕不翼而飛,決定報警。
林男偷走3個蛋糕,先把蛋糕帶回家,隔日蛋糕送美人,先LINE訊息給一名女性友人,表
示買了3個好吃蛋糕要送她,再拿去送這名女性友人,女性友人後來也將蛋糕吃掉及分送
家人。
南投縣警方調監視器畫面一路查到住不遠處的林男,林男看到他偷蛋糕的畫面都被錄下,
只好承認犯行。
由於林男在4年前因公共危險罪名被判刑6個月,並於2017年6月執行完畢,此次偷蛋糕觸
犯竊盜罪,距離公危罪時間不到5年,加上他拒與蛋糕主人和解,因此南投地院法官加重
其刑責,判處拘役35日,若易科罰金要3萬5000元。另外被吃掉的蛋糕,法院也要追徵其
價款897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3rj2guf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