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影響到公務機關的行象不管啥事都能彈劾 種菜、釣魚、玩股票、喝茶的..等
當然啦 如果陳菊覺得在局處辦公室做愛搞到三進三墮 不影響高雄形象的確不用彈劾
109年劾字第27號
林重宏少將向女性部屬傳送不當稱謂及簡訊,「愛妃、愛妾、寶貝蛋、寶貝兒、小老婆、
阿娜答、歐妮」、「我整夜沒睡,親一個來」、「腦婆晚安!親親」、「穿泳裝嗎?我流
口水了」、「妮叫我老公,我想妮阿」等訊息,言行不當逾越分際,嚴重損害國軍形象,
確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109年劾字第20號
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渠未能
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
109年劾字第15號
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被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利用上
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
,爰依法提案彈劾。
107年劾字第8號
法官朱樑自103年12月12日起至106年5月17日止,多次於院外與女子進行性交易,部分時
間甚至為該院上班期間,未能保持高尚品格與操守,言行不檢,情節重大。
102年劾字第10號
謝瑞章利用職務關係,多次要求承包業務廠商提供飲宴及旅遊住宿招待等不正利益,並於
婚姻外與女性部屬發生不正常的男女關係,敗壞官箴、私德淪喪,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
大,因此,依法提案彈劾。
099年劾字第12號
國家安全局研究委員楊建平少將,任職巴拿馬大使館參事期間,未能潔身自愛,竟與僑社
女子發生婚外不正常關係,違法亂紀,有辱官箴,嚴重斲傷國家及駐外人員形象,
還有很多類似的東西 有空自己去監察院慢慢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