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這個案件,
可以確定的是覺青是最大的輸家,
從此淪為笑柄。
目前新聞都是以結果論來報導王家分得上億資產結案,但我好奇的是王家最後拿的到底合
不合理,如果合理,那表示建商原本給的真的太少,那覺青們討正義這事似乎沒錯,只是
變成幫小富翁向大財團抗爭,然後自己什麼都沒得到。
王家原本的土地聽說是商四(北市容積率800%)共56.06坪,約占文林苑的總土地的9.6%
。 而最終文林苑的銷售面積是4072坪,王家5戶是175坪,佔4.3%,所以王家的土地價
值在改建後似乎是跟建商各拿一半,也就是抗爭後建商才給王家一半的土地價值。
想請問都更專家,一般都更後地主跟建商的利益分配到底幾比幾是正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