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子報案不滿排第3位嗆罵警察 果然改成第1個偵訊但卻成被告!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林姓女子於去年8月到派出所報案,因大聲喧嘩被制止卻
嗆警「警察當流氓在欺負民眾」,被依侮辱公務員罪法辦,一審開庭時被告又嗆檢「雞仔
腸、鳥仔肚」,一審判30天拘役,檢方不服認為太輕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改
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告林女(53歲)去年8月間至苓雅分局派出所報案,疑不滿警方處理態度
,現場大聲喧嘩,經員警制止時,她以台語向楊姓員警嗆「靠腰」、「你流氓是嗎」,因
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被告向法官辯稱當時是要提告,但因警察要她排隊排第3個,她才抱怨、說氣話,但她發
現罵警後被偵訊,竟然馬上就能製作筆錄,相較一開始欲提告卻要排隊,她覺得自己被刁
難,抱怨是有根據的。
不過,一審法官認為被告未有具體事實,就罵警「流氓」,已貶損其人格,罵人「靠腰」
也是一種表達不屑,使人有感覺受侮辱,又因犯後未和解,依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
可易科罰金3萬元。
不過,庭訊過程林女曾向檢方口出惡言「腦筋不好還可以當檢察官」、「檢察官專門在吃
案的」、「雞仔腸、鳥仔肚」等語,檢方認為被告目無法紀、毫無反省,上訴二審盼加重
刑度,二審合議庭認定林女確實態度惡劣,撤銷原判改處50天拘役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99277
6.備註:
警察真佛心 讓妳插隊先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