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擁房的人來看
自己努力工作到退休一大半資產是房產
所以房產是最大的資產
從剛出社會的社畜來看
房子是上千萬的生活必需品?
人一定要有地方住....所以房價應該很高?
常常在想出來工作
假設單身年薪五十萬
應該能勉強租屋苟活
假設運氣超級好十年後年薪近百萬薪水
百萬薪水想買個一千五百萬的非台北房
也要十五年不吃不喝
曾經聽朋友講個笑話
毛利小五郎雖然開了偵探店事業發達
但最後結算其實薪水並不高
其實他主要的收入來源是當包租公收
樓下咖啡店的店租...
越想越覺得
擁有一棟繼承的房子的22k便利商店員工
是不是屌打出社會幾年後年薪百萬的白手起家公職/教職/工程師?
工作再累還是得當繼承遺產的人的奴隸?
把午餐的一百塊
拿去買五十塊的美國進口雞肉便當
留下五十塊不買熟成紅茶
默默繳納給擁有房產或店面的奴隸主?
還是我想法出了問題不該買房
當永遠的租屋客就不用哭夭了?
啊不對 還是要付錢給房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