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打迷糊帳
其實道理很簡單
稅基相同,多房累進就對了。管你用不用實價當稅基,反正大家都一樣
重點在累進,跟所得稅一樣
扯其它的單純模糊焦點罷了
台灣200多萬間非自住投資房轉手來轉手去,房仲反正就聯合投客玩,一次6%吃爽爽
,難怪2300萬人可以搞出5萬名房仲,房仲店跟便利商店一樣多
真是好棒棒,一起炒房推升房價
自住以後都換不起新房,50年老屋續住,讚
※ 引述《doraBBO (天才小釣手)》之銘言:
: 事實一再證明,人都是自私的。
: 課稅=課別人,課到自己就是不公不義
: 房屋稅=持有稅=持有才課稅=持有房子的人並非弱勢
: 持有房子的人,在任何人的觀點裡面都不是弱勢
: 不管你有一間、兩間,三四五六七八間都是如此
: 但有人就是要說自己很可憐,因為不想被課稅
: 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貪小便宜這就是台灣人的心態了
: 跟內地人同文同種是真的不意外~
: 懂?
: 如果政府願意實價課稅,學學歐美日從第一間就是1~3%
你知道很多歐美第一間都有免稅額抵免嗎?
實直上第一間,如果不要買太貴稅率低很多嗎
: 我想房價才不會漲呢,還講什麼要第二間以上才要課稅
: 笑死~
: ※ 引述《jim7199 (jim)》之銘言:
: : 假如政府願意重課
: : 一人兩房以上的房屋稅的話,
: : 馬上就崩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