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撿到遺失物被當竊盜犯該怎麼辦?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20-09-26 23:53:54
※ 引述《smilecccpk (微笑)》之銘言:
: 各位30CM、F奶大家好
: 最近小弟發生一件事情很雖洨
: 8月8日半夜11點左右在南科管理局的廣場平台撿到一台筆電跟隨身硬碟
: 當場打電話報警110,南科分隊就回撥給我請我把東西帶去警局,
: 當天晚上就沒事了。
: 隔天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因為失主當初報警是報竊盜,
: 好心把東西拿過去分隊的我變成犯罪嫌疑人。
看你的描述 這其實不一定是失主的錯
你會變被告 主要要看是誰認定你有犯罪行為
這時有兩種狀況 一就是失主堅持要告你 二就是賊頭為了業績把你當嫌犯送上去
而這種狀況是賊頭送你的狀況比較多
為什麼要送你上去? 因為失主報竊盜
你把東西送回去但是他們沒有抓到人 這破案率上不好看
所以就要把你當嫌犯移送 有了嫌犯 就是破案
這樣大家就有考績 所以只好犧牲你了
另外就流程上來說 沒有什麼人家報失竊 警察就要把撿到的人移送偵辦的
拾獲人有沒有涉及犯罪這點是由警方判定 要不要送也是由警方判定
其實講白了還是台灣迷信破案率所生出的種種弊端之一
台灣是全世界最迷信破案率的國家 政府甚至會要求你的破案率
所以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賊頭就只好欺負你人民來換業績
以前我曾經發生過交通事故 當時對方違規右轉 我為了閃避而摔車
後來我躺在家裡不能動 有個女賊頭來我家作筆錄
結果我問都還沒問 女賊頭就說 "人家沒有撞到你 所以你告人家不可能成功的喔"
當時包括我在內的家人都覺得當時撿回一條命就很好了 也沒想這些要提告的事情
然後肇事者是條母豬 事後也是能躲就躲
像是跟警察說好一樣一套說法 說沒撞到我他們不用賠
後來才知道這是吃案
所以活在鬼島 你要知道有兩種人不能信
一是政府 二就是賊頭
作者: robrob99 (梁龍)   2020-09-26 23:57:00
報竊盜 當遺失辦叫做吃案 報遺失當竊盜辦叫自找麻煩竊盜報下去 就只能移送而已 不關警察的事
作者: ayanami00 (39's 4 shar3)   2020-09-27 00:07:00
剛好台北縣有個兩項都符合的
作者: ptttpt (ptttpt)   2020-09-27 00:13:00
怎麼又在怪警察了 你怎知不是遺失人堅持要報竊盜呢??
作者: ruey18 (ruey18)   2020-09-27 00:17:00
明明沒有被偷 亂報竊盜沒法律責任嗎?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20-09-27 00:18:00
警察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移送?你也幫幫忙
作者: chuck5669 (better life)   2020-09-27 00:20:00
當檢察官塑膠?你這篇把檢察官置於何地?
作者: tofu0208   2020-09-27 01:01:00
偵查主體是檢察官喔!外行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0-09-27 01:51:00
不辦說警察吃案,辦了又說為了績效,到底要怎樣?
作者: talkdiary (曠)   2020-09-27 01:51:00
以為這麼好破案順便移送喔!你來當署長好了?隨便造謠寫歪理順便罵人賊頭,這年頭鍵盤神探真多,反正林北不爽某件事,遷怒越多人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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