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我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相關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法人
: 、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
: 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或涉及對
: 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 (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
: 合作行為。
: 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
: 行為。
: 三、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
: 或其他機構。
: 若台灣的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大陸人民、法人、團體或機構從事合作行為,
: 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是設有政治性內容。
媽的
你唬我阿
藝人不過唱個歌就這樣對待
那吳斯懷去聽訓
你們處理了沒
沒有處理
那憑什麼去處理小小咖藝人
喔,對啦
吳斯懷再怎樣也是個將軍嘛
你們要給他面子才行
歐陽娜娜算哪個咖阿
當然要大罰特罰阿